第三百五十二章 拒絕斗狗,九十年代自駕游
斗狗有兩種。
一種是讓狗賽跑,如同賽馬,但比賽馬低端得多,普通人可玩,暴發(fā)戶可玩,養(yǎng)狗的都可以玩。
另一種就是讓狗拼斗打架,這個就不是一般人玩的了,得會訓狗,會養(yǎng)狗,還得輸?shù)闷穑驗檫@種玩法很傷狗,不小心被咬死的狗比比皆是。
由于斗狗比賽的犬種不受限制,且多以勇猛善斗的猛犬為主,這樣的狗遇到同類就像見到仇人一樣,一旦照面,便會立即沖上去咬個你死我活。
總之,是跑是斗,不管哪一種玩法,都涉及到了一個問題。
那就是最后統(tǒng)一都會落到了賭狗身上。
賭狗就如同賭馬是一樣的。
在自己看好的狗身上下注,以此來賭輸贏。
其實斗狗這東西一開始也不是讓人玩的。
是以前兩個村子起矛盾了,用斗狗的輸贏來解決矛盾的。
也是化解矛盾的一種手段。
后來演變成了一種民間游戲。
有人專門養(yǎng)一些大型犬,烈性猛犬參加斗狗比賽。
這余邦金呢,也想玩狗,但養(yǎng)的狗太廢了,買的狗養(yǎng)不起來,缺乏斗性。
所以才會來找陳凌買狗。
據(jù)說他看中并下注的一條細狗已經(jīng)連贏五場賽狗的比賽了。
細狗善奔跑,這種狗也是烈性犬,平原與草原上打獵可用。
不過賽狗到底不如斗狗刺激。
他還是想養(yǎng)一條屬于自己的斗狗,在斗狗場上大殺四方,那才覺得痛快。
陳凌聽他所講,也知道這斗狗是怎么回事了。
其實斗狗這種游戲,他也曾聽過,那是很久遠的一段記憶了。
不過網(wǎng)絡發(fā)達之后,由于斗狗比賽因為血腥,引發(fā)爭議過多。
斗狗逐漸消失在人前,更多的是賽狗,比賽哪條狗跑得快,或者追兔子時間最短,玩的是速度,這樣不傷狗,場面會比較和諧。
想見識更加激情澎湃,更加刺激人心的兩犬肉博,得去偏遠地區(qū)的鄉(xiāng)下,或者國外,才能見識到這種游戲。
如果是單純的賽狗,賽個跑,玩耍一下,陳凌沒問題。
但是斗狗嘛,無緣無故,為了取樂和贏錢,讓狗去互相掐架惡斗,最后無端傷狗、死狗。
陳凌還是不大認同的。
而且他聽完也和二人明說,自己不會拿狗去賭。
如果余邦金來買狗是為了斗狗的,下一窩狗崽子能往外賣了,他也不會賣的。
自家繁育的狗崽子,賣出去后因人取樂,而去和別的狗打生打死。
陳凌想想,心里就不大舒服。
“別人家的狗我管不著,我自己養(yǎng)的狗,付出了心血,是有感情的,不會讓它們做那種事,小狗崽子也不會賣給那種人。”
“老弟別生氣,別生氣,我自罰一杯……”
余邦金一聽陳凌說以后有狗也不賣他,趕緊拿起茶水自罰一杯。
生怕上了陳凌的黑名單。
孫艷紅可是說過這年輕人的脾氣的。
說這年輕人對她觀感一直不好,想來農(nóng)莊買點啥東西送禮,每次逮著她一頓坑。
為了緩和關系,交這個朋友,孫艷紅說她咬牙認了。
余邦金因此也知道了陳凌什么性格。
他聽聞陳凌喜歡帶狗打獵,以為年輕人血氣方剛,跟他提起斗狗的事,一定會非常感興趣,到時候帶過去玩一玩,他也能借此拉進關系呢。
哪知道陳凌不高興了。
要是來的時候,他還會不以為然。
一個脾氣大點的小年輕而已,多甩點錢還不能教他做人?
但是來了農(nóng)莊之后,他卻不敢這么想了。
倒不是他想對陳凌低頭哈腰,低聲下氣。
關鍵是周瑜打黃蓋,一個愿打一個愿挨。
誰讓他看到陳凌家的這些狗,心里就喜歡的不得了,連日后的小狗崽子都起好名字了呢。
還真怕陳凌以后不賣他狗崽兒。
孫艷紅也說:“老余就是愛玩,愛湊熱鬧,他平常也就是在別人家狗身上押注賭狗來著,也是輸多贏少。他自己的狗養(yǎng)得那么廢,空有大個子,想帶到場上,都是還沒進場呢,就嚇得趴窩了,沖這慫包勁兒,別的狗也不傷它,倒是從來沒傷過狗……”
“不過他這人越是這樣,越是癮頭大,老想著養(yǎng)一條兇狗大殺四方,不然別人老笑話他?!?br />
“是啊,說來也怪,我的狗養(yǎng)一條廢一條,兄弟你是會訓狗的,知道這是怎么回事嗎?”
余邦金提到這事兒也是臉黑,很是發(fā)愁。
問完話,又補了一句:“兄弟啊,我這人說話直,也不瞞你,其實我本來還想著沒買到狗崽兒,就借伱的狗去狗場上耍耍威風的,關鍵是我養(yǎng)的狗太慫包了,我也不想老讓人家老笑話我